法律问答

你好,在试用期内签订合同时签订协议,在该单位工作一年,不到一年的辞职将支付3000元的培训费,公司没有安排正式的培训,是一些老员工教书。离职时不结清工资,要求工资支付3000元的培训费是合法的吗?

人事争议
2024-04-16 08:2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在劳动合同期满员工要求终止合同时,用人单位也无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需要提醒员工注意的是:培训费是指用人单位以支付货币出资对员工进行的各类技术培训,在用人单位内部进行的各种培训,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赔偿,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以支付货币对于员工进行培训,即便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费赔偿方面的内容,员工也不需要赔偿培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员工培训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建议前往法院起诉解决。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员工在试用期接受公司培训后,员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