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套房,是在十多年前买的,但是没有办理过户,只有契约,现在牵扯到拆迁的问题,请问这套房是属于我的还是卖房人的

2019-07-10 18:33: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涉外婚姻公证认证,包括涉外结婚公证认证和涉外离婚公证认证,这里面涉及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离婚的情形,也涉及到中国人到外国结婚、离婚的情形。具体说说来,如下:
    (一)外国人在中国的婚姻
    1. 外国人在中国结婚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中国登记结婚,通常外国公民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护照或身份国籍证明;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或临时来华入境、居留证件;
    (3)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证明;
    (4)如果离过婚的,还须持有有效离婚证书正本;
    (5)丧偶的,还须持有死亡认证本。
    以上文件,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书(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以及配偶死亡证明等均需经过涉外婚姻公证认证手续。
    2.外国人在中国离婚的。
    中国公民为原告向国内法院起诉要求同外国公民离婚,中国公民需要向法院提供如下文件:
    (1)起诉书;
    (2)结婚证;
    (3)原告身份证明。
  • 土地买卖没有过户,当事人就不能从法理上拥有该土地,容易引起民事纠纷,因此当事人要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房产证是对房屋占有使用处置的唯一合法凭证,取得房产证拥有百分之百全产权的房屋可以过户,如果你要购买拆迁安置房,建议查看房屋房产证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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