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执行时遇到对方破产了,是否可以?继续恢复执行。

抵押担保
2024-04-30 14: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申请破产的,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然而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同时,对于员工工资也是要进行结算的,而且是第一顺位的结算。按照法律规定,职工的工资和相关费用比如补偿金等应当是属于最先支付的;此后便是除了职工社会保险以外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的税款;最后是一般的普通债权
  • 你好,可以重新申请强制执行的

  • 1、人民法院在执行的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申请破产而中止执行的,债权人可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要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凭证。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二十二条
    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所列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生效民事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但尚未执行完毕的,破产申请受理后,相关执行行为应当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止,债权人应当依法向管理人申报相关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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