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在华庄龙渚饭店上班,我没有秦劳动合同的,我今天妈妈临时生病我给老板娘打电话没人接,我就给老板娘妹妹说了一下,我说我妈生病了我要回家了,年前可能来不了了,老板娘回来打电话说,好像我们打的就是卖给她的一样,我们家里妈妈生病了还要等她找到人才能回家,我们老板娘的意思我不回来上班工作就不给了,我想问一下我这个事情怎么处理啊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11 14:33: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提供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及发生事故的证据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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