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护士。我和医院签了五年合同,工作了一年半。如今我需要辞职。医院要求我支付3万元违约金。合理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5-04 01:2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院签合同后辞职一般都是不会支付违约金的;但如果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或者是违反了竞业的限制条款,那么就需要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额,其它的情形都是不合理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医院员工提出主动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中规定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的只有两种情形:第一种:劳动者违反合法的“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培训费用,同时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单位以为劳动者办户口、提供住房、车辆等福利为理由而设定服务期及违约金的做法,都不合法,员工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若员工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不遵守约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第二种: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的如果员工和单位签了竞业限制协议,那么该职工不得违反,否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职工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需要注意的是,该协议只对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有效,其它职工即使签了也对其没有约束力的。
  • 按照你们的合同条款解决吧
  • 可以依法协商进行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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