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合同上前女友为共有人,现在分手了,该办理房产证了,想办理房产证时候去掉前女友的名字,首付和相关购房费用月供一直都是我自己支付承担的(分手之前我们已经签署了一份协议她同意无偿转让所有权给我);这样的情况下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我直接能去掉共有人么?

2018-08-16 23:2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时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要注意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   注意:   所谓补充协议,是指买卖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对正式契约中不适合当事人实际情况的条款进行变更、修改、补充、完善而订立的协议。
    按照新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是否签订及如何签订补充契约完全应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当事人。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契约自由原则,也是购房者的基本权利。
      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
    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
    ”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
  • 办理房产证的费用,如杭州房产证办理,费用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3%(面积在144平米以下的需要缴纳
    1.5%,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全额*
    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款的2%(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全部加起来大概需要交纳
    2.3万左右的税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实为准。
  • 具体可分两种,一种是法律上的共有,即房产登记在原户主和原户主哥哥两人的名下(房产证上可以查看房产权人为几人,具体是谁,一种是事实的共有,即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但是内部约定为多人共同使用共同管理。如果是后一种,你可以凭房屋买卖合同(即你提到的转让合同)和卖主(原户主)一起到县房管局办理变更产权人登记,获领新的产权证。
    并一起去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即使原户主的哥哥主张继承该房产的财产份额,也只能向原户主主张分割卖方款,因为你是善意第三人,原户主兄弟俩的共有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
    如果是前一种,那么你购房就存在一定法律上的风险,因为原户主的哥哥是该房屋的产权人之一,具有法律上要件。原户主的哥哥死亡,其继承人可能申请原房主是无权处分房屋,此次买卖房屋合同无效,到时你会返还房屋,取回购房款,那样很麻烦。
    你可以取得原户主的哥哥的继承人的同意,达成一个书面的协定,避免你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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