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因为我在苏州上班,但是公司总部在福建,所以领导跟我讲在福建交了社保跟医保,在公司满两年可以转苏州来,而且还要写申请书让我们区总签字,但是我感觉公司并没有跟我们交,而且每个月还扣我们的钱。就是如果有这个情况的话,我该采取什么措施?

2019-07-15 10:5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条件进行处罚

    用人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给劳动者补交社保,或者协商现金补偿,入职一个月单位要办理社保参保手续,是不能附条件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您好,未交社保劳动仲裁申请书如下:申请人:某某,女,汉族,身份证号码1247878,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某某,住所地:某某,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申请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 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作日加班工资 元,休息日加班工资 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返还押金 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年休假工资 元  
    5、请求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请求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7、请求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请求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护理费  
    9、请求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交通费  (上述六项共计 元)  
    10、请求判令被申请人给申请人补交社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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