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卖掉安置房能不能要回来?

房屋买卖
2024-05-13 16: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安置房卖出后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可以收回。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安置房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过户后所有权发生转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 你好,建议进行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