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与中介联系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在中介的联系下我家与房主商谈购买,但因房主与一个中介签定了包销合同,我家联系的中介与房主的中介在中介费的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未签购成功。

2018-08-17 07:0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的中介费没有统一规定,按照行规一般是收取成交价的1%-3%,所以在选择中介公司的时候,卖方可以先咨询中介公司佣金的收取比例,再定夺。
    同时一旦确定好中介公司,即可与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约定好中介费用的支付必须根据合同执行。
    同时也可以提出中介费用必须在成交拿到房款以后再给,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
    房屋中介,又称房地产中介。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机构正在蓬勃发展,房地产开发和市场消费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这一中介得以发挥。
    房地产中介为消费市场提供了房地产评估、经纪、咨询等服务,这对活跃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 通过中介进行二手房屋交易的,即便房屋最终未成交,交易一方或双方依照合同仍可能需要支付约定的中介服务费用。但同样情况下,即使在买受人签署佣金确认书,在交易未成就的情况下,法院亦可能会从“等价有偿”的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出发,酌定中介机构应收取的劳动报酬。
  •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
    1、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是受法律的保护的,同理它的解除也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2、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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