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单方面原因,合同未到期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工作两年半,昨天找我谈只赔偿2.5个月附加一个月提前通知,也就是3.5个月的薪水。公司是否应该双倍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16 08:20: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有争议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单位要举证证明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被开除的事实依据,在争议辩解中,有关劳动争议的相关录音,可以作为依据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
  • 您好:
    1、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标准向劳动之支付赔偿金;
    2、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解除劳动合同的两倍赔偿,没有工作年限的限制。
    2,解除劳动合同的两倍赔偿是指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对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两倍赔偿。
    3,违法解除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法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
    (2)用人单位裁员未听取工会及劳动者意见,未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
    (3)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形,用人单位未依法对劳动者岗位进行调整的;
    (4)劳动者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
    4,《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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