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二个股东,a和b,现在a股东要把一部分股权转让给b,没有溢价,请问还要交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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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72条第3款也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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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股权转让业务企业所得税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金额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被投资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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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转让包括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
法人的行为及法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者法人的行为。
2、根据《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3、如果是法人股东转让股权,则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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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转让股权取得收益时一般要依法纳税,纳税一般以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溢价进行计算。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可见股权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是初始投资成本的一部分,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也应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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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