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原单位离职两年半了,原单位试用期三个月未给我缴纳社保,我现在想补缴,可是原单位拒绝,向本地人社局反映情况,人社局社保征缴部门说过了两年有效期,不予补缴。

社会保险
2024-07-03 14:3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补缴的时效并非固定为两年。虽然您向本地人社局反映情况后被告知过了两年有效期,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这意味着,理论上只要存在未缴社保的情况,都可以要求补缴,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受到各地具体规定和流程的影响。
  • 如果需要通过代理机构来补缴社保,首先应选择有良好信誉和资质的代理机构。其次,要详细了解代理机构的服务内容和费用,并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最后,在整个补缴过程中,要保持与代理机构的沟通,确保补缴的顺利进行。
  • 从法律角度,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1.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2. 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3. 如发现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并要求补缴;4. 如有需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