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辞职申请写的六月四号到六月三十号,现在到月底了,公司人事部不给办离职,说我们没满一个月离职,如果走了就按旷工或者急辞算要扣我们钱,还说要走就必须写交接单,现在写了也不给签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7-04 19:5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你按照建议邮寄了辞职书,但公司仍然不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首先与公司人事部进行进一步的沟通,明确表达你的立场和诉求。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 如果写了交接单但公司不给签字,你可以尝试与公司沟通,了解不签字的原因。如果公司无理拒绝,你可以将交接单的内容、时间、地点等详细情况记录下来,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这些证据可以作为你已完成交接工作的证明。
  • 从法律角度看,公司无权以未满一个月离职为由扣你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你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了公司,公司就应当支付你应得的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