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房子做抵押,房子是新修建的,向民间借钱,但是房子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金是交了的,配套费交了一部分,没交完,这样的房子做抵押可以吗?要如何操作才具有法律效应?

2018-08-17 20:3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出让金,先要弄清楚土地的所有制。
    我们国家的土地所有制有:国有和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这些情况下,要收取土地出让金。我们常见到的,就是开发商拿地搞开发时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另外,根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有不同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
    工业50年等),使用年限满以后,就要续交土地出让金了。所以买房是还要看土地性质,不然,70年和40年产权(其实是土地使用权)的差距还是很大的。
    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不能转让,不存在土地出让金。
    必须先经过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征用以后(征地对土地所有权人有征地补偿,不算土地出让金)才能转让使用权,收取土地出让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该规定确定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相区分的原则。
    物权转让行为不能成就,并不必然导致物权转让合同无效。
    土地作为不动产,其出让适用上面的规定。还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决纠纷。
  • 农村建房需要取得宅基地建设的许可,如果私自盖房可能导致无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如果你符合申请建设宅基地的条件,建议你先到相关部门申请审批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