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原单位未给缴纳社会保险现已离职,可以申请补缴保险金和经济赔偿金吗?另外,经济赔偿金和补缴保险是一回事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22 21:41: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辞退劳动者,当月缴纳的五险一金是不需要退回的。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 2018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

    关于补缴的费用,一般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标准,补缴20%,满45岁的男性、满30岁的女性农名,最高能补缴10年;而满60岁的男性满55岁的女性农民,则能够补缴15年。
    虽然在2018年已经不能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了,所以,建议大家最好是按月进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等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年龄后并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养老金。
  •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关系以后才产生的,所以应当想办理离职,办理离职时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 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
    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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