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欠保,主要养老保险拖欠好几个月,离职后社保转不出来,离职次月原单位用员工工资缴纳全部(单位应缴纳和个人应缴纳)社保,合法吗? 本来就是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社保无法转出,却要用员工工资缴纳单位部分社保,,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24 06: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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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一般是根据社保部门的规定为主,以实际工资作为缴纳基数。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有时也与当地的社保规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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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比例,以3000元社保基数为例(因为各地的标准不同,所以这一数值也会有不同):
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
2.失业保险:公司缴
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
0.5%,15;
3.工伤保险:公司缴
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
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3元,即6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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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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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社保局办理个人灵活缴纳社保,也可以待重新就业后办理社保,劳动者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缴纳社保,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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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