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6年初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房产证上是我先生及其姐姐的名字,现经当事二人同意,将其姐姐的名字去掉,请问需要什么手续?费用是多少?(购买到今未够五年),是赠与费用低点还是办理买卖的费用低点?如果办赠与,对以后假若房子要出售有没有影响?请给我解答,万分感谢!

2018-08-19 03:4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理由是:
    1、房屋买卖属于交易数额较大的合同;
    2、房屋买卖是容易发生纠纷的合同;
    3、房屋过户需要提供书面合同。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办理房屋出售时,买卖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房屋赠与是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的,他人原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兄妹之间房产赠与办理可依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3、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具体地域);  
    二、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须知  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须提供以下要件: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经公证机构公证的赠与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三、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四、房屋赠与登记手续办理的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双方各按标准房价总值的2‰交纳。  
    2、契税:因买卖、赠与、交换等原因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缴纳契税;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按照成交价格的
    1.5%缴纳契税。  
    3、印花税:按房屋市场价格的
    0.5‰的税率计税,各自全额贴花。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  
    4、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具体税费标准以当地政府部门公示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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