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XX超市签有劳动合同,因为过年前几天有事回家,和主管请假,主管非说我旷工三天,现在主管打电话给我说让我自己辞职,我不辞职是不是会有违约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29 13:19: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单位规章有规定旷工三天属于重大违纪的,可以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经过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之后,离职时就可以和公司协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伤残等级计算并支付工伤赔偿金。其中有相同两个伤残等级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合并升级成为一个更高等级的伤残,然后按照升级后的伤残等级计算工伤赔偿金。
    且,只能升级一次。
      当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工伤赔偿金的时候,劳动者就应当收集证据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半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你只要提前30天向你的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就行,而且也不用支付违约金。
    为了避免再次发生你现在的这种情况,你可以保留下你提交辞职报告的证据,30天后公司还不允许你辞职,首先可以让你单位的工会出面调节,不行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面解决,再不行,直接提起讼诉。
    当然啦,这些措施没有先后的顺序,只是为了让你能够以最少的代价解决这件事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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