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个房子,当时卖房子的人没有给我房产证,他也是从别人手里买的也没有房产证,但是当时写手续了,他也签字了,但是现在房产证就在一开始卖房子的人手里,他现在就是不给我,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9-07-30 15:21: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房产证未办理下来之前是暂时不能办理房屋买卖的。
    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子,离婚时法院按以下原则处理:
    1、双方协商,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方案处理。
    2、协商不成,但双方一致同意分割,且能共同确认房产现在价值,以双方确认价值为标准或者进行竞价,一方得房,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3、对房产价值协商不成,法院暂时无法分割,先处理离婚和其他财产,争议房产告知双方将来房产证办下来,另行起诉分割。
  • 房子没有房产证,即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主要是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性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即部分产权房屋。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待当事人就前述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一、首先要注意这些房子一定不能买
    如果有卖家跟你说要卖以下这些房子:
    1、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子,也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
    2、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楼盘;未取得规划审批的楼盘;私自变更规划的楼盘;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楼盘;
    3、土地产权存在纠纷;
    4、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
    5、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6、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7、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房屋;
    8、土地、房屋被有关部门司法查封;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出售的房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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