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房屋虽然过户在我名下,但还是属于姊妹四人的,为了其她姊妹放心我应该怎么做?过户时我还未结婚,但拿到房产证时填发日期是2008年6月15日,结婚登记日期是2008年4月11日,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8-08-20 05:3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间房产过户,只要有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就可以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析产手续,没有税费缴纳,只有几百元手续费。如果已经办理离异手续,需离??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公证过的离异协议(上面注明房产分割情况明细)一起到房管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也是没有税费,只有手续费。
  • 在国内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国外的房产,根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四条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的规定,如果如果国外的房产是你老公购买,而且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适用中国法律的调整,属于共同财产。
  • 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且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

    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b.申请人身份证明;c.房产证;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3.其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房屋登记的,需监护人代为申请。此时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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