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我的父亲想将房子赠与给我,查阅资料时有人说赠与过的房屋再买卖1.如果当时是直系亲属赠与就不需要20%的个人税费,如果不是直系亲属就需要20%的税费,是这样么?2.赠与房子的话需要公证,那么如果公证过后,不去办理房产更名手续,房子是不是就不算转让???比如一直没有进行更名,那我父亲是否还可以直接以买卖房屋形式转让给其他人?3.现在房子属于按揭,还能进行赠与公证吗?挺急的,谢谢您??

公证
2019-08-08 21:52: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 首先你要了解你的房产证有没有办理下来:
    1、如果办理下来了,房产证应该在银行押着,就要到银行去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看房产证上面有没有设定抵押,如果设定了,要求银行办理解押手续,别的还有购房合同。银行应该有贷款合同,各个银行把握不太一样,应该都要办理贷款还清的手续,有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办理还清手续。
    2、房产证没办理下来,到银行取回购房合同,办理解押手续,办理还清手续,再拿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公共维修基金缴费证明、税费交纳证明、身份证、开发商手续到建委办理房产证。
  • 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携带房产转让合同,填写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转让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转让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转让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代理人代为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4、市房地产权管理处核发的(房地产证);  
    5、全民所有制法人组织转让房产的,提供该法人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转让房产的批准文件;“三资”企业和“内联”企业法人转让房产的,提供载有董事会一致同意转让房产的书面决议(会议记录);  
    6、公证机关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受让方应当提供的有关材料,与“房产买卖合同公证”中购买方斋提供的材料相同。
  • 夫妻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行为属于公民间的一种赠与,公民之间赠与房屋属于一种特殊的赠与合同,赠与房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必须要办理有关的手续后,赠与行为才能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私房赠与是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依据法律规定,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6.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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