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买了正规公司出产的中医药膏,之前数次找到买药的介绍人想要退货,但是她坚决说不能退,后来我遇到同是此产品的店主他告诉我公司规定一个月内可以退货,我的介绍人明知这一规定但是一直没有告诉我。现在我已过了最后的退货日期,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我的介绍人是否违法?
消费者维权
2019-08-09 01: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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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投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 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 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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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等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应承担
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是指经营者明知自已负有退货等义务却不及时履行或没在充足理由拒绝履行该义务,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实现的行为。
经营者对消费者的正当退货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是一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提请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要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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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