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私自改变房产证名字,起诉房管局,会怎样

2019-08-21 21:36: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房产证起诉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去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诉请的诉讼费用,大概多少?去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诉讼费用,大概为50元到100元之间。
    诉讼费用是诉讼当事人向法院交纳,为进行诉讼所必需的法定的费用。收取诉讼费用的目的,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从而减少一部分不必要的诉讼,为国家、也为社会减少了浪费。
    诉讼费用,有按件收费的,如本案;有按起诉金额收费的,如民间借贷按件;还有免费的,如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按件。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5、《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6、《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
    (二)项、第
    (三)项、第
    (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市地税局。
  • 离婚子女改名字手续:需要另一方同意,否则派出所不会给办理。
    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其次,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的的若干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 1、房产证上直接写子女的名字,意味着房子已经属于子女所有,无需再办理赠与手续。
    2、如果房产证上是父母的房子,则需要办理如下的赠与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合同(详见《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2)办理赠与公证(需要父母和孩子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3)凭赠与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按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4)到新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否则,即使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也并不等于赠与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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