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我辞职了,用人单位也同意了,可是等我在附近找了工作,之前用人单位又拿出合同第四条警告我,不让我工作,我想问一下,这种霸王条款有法律效应吗?合同既然到期了,根据这个霸王条款,我三年之内不能找工作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26 21:17: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有的借款合同写明了还款期限,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应在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或发函催告,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保护。
      
    2、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但在发出要求何时偿还的通知之后到期不能收回的,也应该在两年之间提起诉讼或再次发函催告,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 签订合同遇到霸王条款,该霸王条款应归于无效。常见霸王条款包括:
    1、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遗失概不负责。
    2、本卡售出一概不予退换;本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本店(会所)有权根据市场价格情况酌情调整收费标准。
    4、本店保留修改和调整使用手册中各项条款及中止本卡使用的权利。
    5、本卡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店)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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