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是苏州的,去年10月份出租了一套房子,合同签一年,交了1个月中介费。现在租客单方面违约不租了,我这边可以让中介退还一部分中介费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2019-08-27 13:3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租租赁违约金一般为多少钱要看实际金额我国《合同法》第七章就明确规定了相关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合同法》里的相关规定。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由以上《合同法》里的规定,我们了解到租房违约是应当支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的,据了解,目前一般违约金的数目为半个月或者一个月租金,也或者押金的数目,也有支付租金的20%的说法。
    如果双方在租房合同上明确有规定违约缴纳多少违约金依照合同里面的规定来进行违约金的赔偿。
  • 中介居间不成功,委托人无需向中介公司支付报酬,但也不能要求中介公司承担违约或者损害赔偿责任。  很多人都认为中介公司居间必须成功,否则即是违约。但是,委托人恰恰忽略了居间服务的本质特征,即“居间性”。
    居间服务是信息服务和媒介服务,即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中介公司在居间服务中所担当的角色就是向承租人或者出租人提供交易信息,并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
    中介不决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内容,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中介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算不算违约是由居间服务的特性决定的,不以我们的认识为转移。房屋中介违约怎么办,房屋中介违约如何处理?读过本文,您一定已经十分明了了。除非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否则房屋中介居间不成功不算违约。
  • 买卖合同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一方是否还有权向违约方主张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主要有以下4种:
    不可抗力,即遭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情况;
    迟延履行,合同当事人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这种情况必须催告病给对方一定的履行宽限期;
    预期违约,对方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情况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根本违约,对方根本不可能履行合同,实现合同目的。
    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可以主张违约方由于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而遭受到的损害,但赔偿限额不得超过遭受的损失上限。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不能履约,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订立时不可预见的情况,并不能构成违约,但是合同双方都可以行使解除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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