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还没跟我劳动合同,我上了一天班,不想去了,离职证明原件可以要回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9-09 13:15: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开具的一份劳动关系已解除证明书,为了便于以后办理失业保险核定手续,或当到新工作单位工作时,有时会需要此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
      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
    3、劳动者单方解除
      □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
    5、用人单位裁员
      □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单位决定从 年 月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
      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工资发至 年 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给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那么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合同有效,但公司没有缴纳保险,你可以要求补缴或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你可以单方面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应当一次付清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规定没有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协商解决的途径讨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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