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所居住的小区以前是个工厂的福利楼,90年建成的20层塔楼,与今年原工厂的物业公司因为资质不够不在管理了,目前楼中两部电梯一步已经无法运行了,一部只能限时开放,在楼中居住的业主一部分是原单位退休职工,因为福利房以前未交过物业费,一部分是后来买的二手房的新业主,以前交物业费,请问目前这种情况,这电梯维修费用该由谁出呢?

2018-08-28 13:1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关于费用首先要看物业合同上是否有这样的几项内容,一半来说新房确实存在装修服务综合费,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业主显然不能拒付。
    2、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是具有相对性的,业主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交房时应当是开发商交付钥匙,与物业公司无关。但是实践中,不缴纳物业费用就不给钥匙是普遍现象,主要是购房合同和物业合同中很可能已经有了相关约定,所以要仔细看下合同内容。
    3、如果上面说的合同中没有应当缴纳何种费用的约定,或者没有必须缴纳何种费用才能拿钥匙的约定,就可以起诉要求交房并赔偿。

  • 1.此电梯是否已通过相关质量监督部分的验收,只有通过验收的产品才能交付使用。如果尚没有,那么在调试期我们也没有办法,如果已验收,那么我们可以要求质量监督部门重新验收。----相关资料可以要求开发商出具安全检测报告。
    2.如果电梯质量确实有问题,可以督促物业或开发商尽快修复,对同样问题再次故障,国家都有明确规定,可以参照相关标准。
    3,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有问题并不一定是物业或开发商说了算,我们可以凭业主委员会的签名向相关部门讨说法,但以上所有的办法都是亡羊补牢,最好的办法还是提醒开发商,把好电梯质量关,以项目上不要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也真正为业主考虑一下,毕竟买房对大家真的是太不易了。
    电梯坏了要找原因:第一要查电梯是否在质保期。如果在质保期就应该开发公司维修。
    第二要查电梯损坏的原因:
    A、是因为物业公司过失,
    B、是因为业主过失导致,
    C、是因为电梯维保公司维保不到位。
    如果是以上原因就应该相应的责任人维修。第三如果已过质保期,是自然磨损损坏,就要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需要物业公司协助业主委员会,或当地居委会完成,
    1、对电梯损坏的检查,
    2、维修费用需要报价最少3家公司,并把维修费用在小区公示,
    3、然后对维修单位进行招投标,
    4、公示以后协助业主委员会上面联系电梯损坏那栋楼的业主签字却认费用,最后报房管局物业科申请费用,
    A、先由物业公司垫付维修费,费用申请到位后直接划拨给物业公司,
    B、费用到位后在维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具体的各地会有相关的地方性文件法规对闲置房屋物业费采取一定的减免。地方不同,减免金额不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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