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通过中介介绍工作欠了一份合同,给了他15000元, 他承诺我的在职期间的薪资待遇,我到了地方才知道完全不符合,但是没写在合同里,现在我找他退还中介费,他已合同说 介绍了工作拒不退还,那这份合同有效嘛?

2019-10-24 23:00:4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中介费是居间介绍的费用,只要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或者开始用工一般不予退回,当然如果双方的居间合同里约定可以退还的,那么按合同处理。所谓的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
    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此,一般不予退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