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海澜之家营业员试工三天后,又签了试用期两个月。总加班没加班费,在试用期两月内不想干了。有工资吗

2019-11-04 14:26: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劳动法上规定,劳动者付出了劳动,那么就应该为此获得报酬。虽然试用期劳动者不算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公司安排加班,一旦劳动者为加班付出劳动的,就该得到相应的加班费。
    其实,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劳动者之日起就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试用期间的员工也是享受劳动者的权益,要是公司只按一般情况发工资,损害到劳动权益了,那么劳动者可以积极申请劳动仲裁
  •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 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违反《社会保险法》的。单位不支付员工足额加班费是违反《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的》。的那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
    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诉求单位补交社保费用,补齐加班费,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符合双倍工资的部分。同时还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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