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替人担保贷款了50万,今年8月底贷款到期,现在因为这我们贷不了款,请问到8月底如果别人不还贷款,我老公还是担保人吗?

2019-11-17 16:10: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就得承担担保责任,以担保人个人的财产偿还,直系亲属的财产不会计算在内。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担保人的直系亲属没有还款的义务。
  • 第一个后果就是罚息。比如你一个月
    5.9%的利率;从逾期这一期开始按照上浮10%计算;
      第二个后果是影响个人征信,将会把不良记录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第三个后果是长期不还或多次不还,就要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查封你的房产进行拍卖,强制一次还清贷款。
      当然,如你只是差一天,可以和贷款银行协商或者打招呼。不会对你造成任何影响。
  • 在借款人到期还不起贷款时,做为担保人就应该承担起担保的义务,作为抵押的物品就应该被银行查收并且拍卖用以归还银行的贷款,如果银行收不了车或者车已经被贷款人变卖或者其他情况下,有权拍卖贷款人名下的有价财产用以还贷款。  担保人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有民事责任连带责任两种。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 1、当事人对于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范围内的保证责任。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之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履行承担保证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8条、19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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