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做了一个半月??旷工三次??不是连续旷工??他叫我不用上班了算自离??这种情况能拿到工资吗用上班了算自离??这种情况能拿到工资吗?我做了一个半月??旷工三次??不是连续旷工??他叫我不用上班了算自离??这种情况能拿到工资吗?

2019-11-19 12:0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自离,除非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可以按比例扣除相应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1:员工旷工的工资是怎么算的?具体旷工日期是连续3天.——连续旷工三天一般按自动离职处理,扣罚三天旷工工资,剩余的发放给员工。2:员工病假是怎么算工资?——在病假允许的天数内一般只发基本工资,其它绩效等均无。
    3:员工下班时在固定路线发生车祸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工资应当计算到你离职的时候,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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