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律师??我想问一下我交了11个月的失业保险??我现在辞职了??现在我能领取多少失业保险基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1-21 16:29: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各地市月标准不同,要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一般而言,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都依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来领取失业保险金。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关于第二条,可以按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等原因来办理,不出现主动离职就可以。领取失业金是你正常缴纳失业保险应享受的权益,只是失业金待遇很低,不满2年,最多领取2个月失业金,标准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高一点。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实行按月申领制度。每月16日至20日,失业人员本人持《失业证》(《求职证》)和个人图章,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就业服务中心申领当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当月未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不予补发,并自动顺延至下个月。连续两个月未申领的,视为放弃本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予以封存,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于每月28日后凭银行卡(存折)到代发银行(储蓄所)提取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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