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孕妇,骑电动车载人的情况下出的事故,是被人从后面撞到摔倒的!当时撞倒我的人车速比我快!撞向我我倒地之后他超速到我前面去了!我自己意识到孕妇开车存在一定的问题..去了交通大队处理此事,事故哥写了事故认定书也是撞我的人负全责!但是肇事者态度极为恶劣!拒不承认是他撞了我!也未关心我的安危!很不耐烦的样子!当时去了医院挂了急诊检查,肚子里的小朋友没事,医生也有建议我做其它项检查,同时也告知我会有辐射对小孩有影响,所以考虑到这些以及摔伤外伤就没有做检查,我就想问问,像他那种无赖的态度,如果他愿意跟我私了,我该提出怎样的赔偿才算合理不过分?如果他拒绝赔偿,我又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2018-09-02 07:19: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你应当配合交警提供当时的事故情况;
    2、应当对肇事车辆做车辆鉴定,鉴定后,没有异议,一般几天内会放车,放车前交警一般会通知你,可以到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如果不保全,就可以放车;
    3、车辆鉴定后交警会出具事故认定书,你可以根据认定书情况,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讲车主、司机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有车主承担;
    4、你可能构成伤残,可以进行评残,具体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因涉及法律以及诉讼技巧,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或调节,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 1、先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2、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双方可协商赔偿事宜,也可申请交警调解。但这并不是强制的。
    3、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按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标准处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