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已经拖欠了16个月了,但是有些个人缴费每月都可以被公司扣除。公司拖欠两年后,我们的员工是否无权要求公司补交保险?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01 18: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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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不交保险,职工可以带着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劳动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职工有向单位要求补偿的主张如下: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补交存在
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如果为未签劳动
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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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公司给您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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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1、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待合同签定后将合同送到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鉴证;
2、填写好劳动用工花名册,送到劳动监察大队核定申报工资基数。
其次,将申报并核定的职工工资基数表送到社保部门后等待通知;如果是新参保的单位和员工还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
2、单位税务登记证;
3、单位
法人身份证;
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5、填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登记表;
6、参保人员小一寸照片一张。注意,以上证件均需同时出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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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