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署了劳动合同书,在提早一个月递交离职报告给用人公司后,在宣布辞职时间前用人公司招来人后无原因规定员工辞职且不予立刻还清薪水,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情能否恳求劳动仲裁规定经济发展赔付

仲裁
2019-12-10 06:2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我和小王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小王和我父亲的公司是什么样的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还是我私人名义和小王之间的劳务关系? 应该属于劳动关系,虽然是以你个人名义聘请的,但是主要还是给公司工作,你父亲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你又负责公司的管理工作。
    2、既然我父亲的公司并没有和小王签署国劳动合同,税单和工资单也可以证明这一点,我是否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说明小王搞错了对象?这件事只是我和她两个自然人之间的纠纷呢? 你可以以此作为你公司的抗辩理由,但是估计仲裁委员会很难采纳的。
    3、我应该支付小王多少工资?是否需要帮她补交四金? 工资当然要按照约定支付,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比照以前发放的标准,如果确认你们属于劳动关系,肯定就应该给补社会保险的。
    4、由于小王的突然离职,没有交接工作,给我造成了损失,我不得临时高薪聘用其他员工接替她的工作,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她给予道歉和赔偿呢? 可以要求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道歉没有法律依据。
  • 原则上讲,劳动仲裁成功后企业一般会按裁决书支付赔偿金,但并不绝对。
      如果企业不服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败诉后,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述,甚至二审判决后,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也不鲜见。
      但只要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或法院判决书(包括一审或二审)生效,企业不支付赔偿金,就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迫使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 一,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只要要求11个月的,2011年8月23入职,现在可以要求的是:2011年11月开始的至2012年8月23日的双倍工资,合计:9个月的双倍。

    二、裁决补交社会保险是合理请求,但是仲裁无法裁决,这个的要去劳动监察投诉处理才行。

    三、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双倍经济补偿金共3个月是合理的。

    四、裁决未提前30天通知的代通知金是合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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