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案件是房产,在开发商手里12年买的一处商品房,由于一处是违法建筑,官司打了五年,我胜诉了,结果是退房赔偿,现在开发商名下什么都没有,执行有难度,而且法院的人说开发商可能有两套身份,原因是开发商的老板出过国,可是现在他名下什么都查不到,我不解的是,难道真的查不到另外一套什么吗?还有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可不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呢!希望能得到在线律师的帮助!谢谢!

2019-12-12 23:15: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个人债务追讨诉讼: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法院: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收集
    4、如果你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你好,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的,要是属于共同债务的,也是一人一半的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离婚协议中分割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可不可以不执行,要看具体情况的。
    1、如果是为了逃避债务债务而故意在离婚协议中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写成夫或妻子的一方财产,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执行。
    2、如果确是夫或妻子一方的婚前财产,这种情况,不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执行。但是,如果是负债人一方的婚前财产,无论离婚协议书中怎么写,负债人的婚前财产,是要被执行的。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可以不执行夫或妻另一方的财产。下面是夫妻约定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商品房退房先看购房者是否符合退房条件,如果条件符合,按照一般退房流程即可办理。退房流程第一步购房者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第二步退房申请15天内,开发商退还房款,并且负责办理购房者与贷款银行解除合同的全部手续。
    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退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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