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农民工木工队工头代表签订了合同。现在公司法人故意拖欠工程款。是向法院起诉公司还是公司法人?

2019-12-19 13:52: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工人没有权利起诉工程款,作为包工头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判决付款。
      作为包工头雇佣工人来提供劳务,与单位之间尚未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和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无权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
      公司拖欠工程款,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根据分包合同进行起诉,虽然违法分包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还是可以依照合同约定价款要求支付工程款项。
  •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 工程合同付款的阶段
      
    1、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
      
    2、在完成分包工程总量的50%后7天内,经双方确认后,总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
      
    3、在分包工程完成,经过双方初次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总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
      
    4、余下10%款项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5、在工程保质期满后1个月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总承包方则向分包方支付则向分包方支付此10%款项。
  •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6条: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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