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按揭中的房子被开发商二次出售了银行有没有责任

2019-12-29 16:0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共有房屋若想要合法出售,有两种办法,其中一种就是得到共有人的同意,并且让他们在同意书上签字。只要他们同意出售该房屋,也就同样被视为卖方,房屋买卖所获得的 依法进行分割即可。

    另一种办法就是找到房屋的其他共有人,让他们以继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来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从而使共有房屋变成你个人的房屋,这时你就可以自行处置该房产了。不过,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亲属之间,比如父母买的房子赠与给你,或者你继承了父母的房子,因此,转让房屋的形式是较为常见的。
  •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实地看房:
    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
    产权验证;
    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签署合同:
    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填写合同:
    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缴费义务:
    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产权过户:
    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银行放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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