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接房后在装修过程中发现屋顶局部不平,有有三个平方左右的屋顶下落4.5cm,这种情况算是质量问题吗?怎么解决,开发商说把下落多余的地方打掉就行,这种处理方法正确吗,合理吗

2020-01-01 01:19: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发现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生产者的免责事由:
    A.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B.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C.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例外(《侵权法》
    (3)销售者的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 ①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房屋质量瑕疵业主如何维权:商品房在交付时可能会存在个别质量问题,对此应区别对待。就墙体裂缝而言,如果属于房屋材料伸缩、温度变化等引起的裂缝,这是允许存在的,也不应视为严重质量问题,由开发商修复甚至业主在装修时自己粉刷即可弥补。
    这些裂缝也是在房屋交付时,业主可以直观发现的。而对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墙体纵深贯通裂缝、地质沉降引起的墙体裂缝等,这是业主仅凭肉眼和普通知识无法判断的,必须要经过房屋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
    在裂缝危及房屋建筑结构和居住安全的情况下,这些裂缝就构成了根本性质量问题,开发商必须采取相关补救措施或给予业主调换房屋等途径予以解决。此时,业主有权拒绝接受交付房屋。
    因而房屋交付出现质量瑕疵,如果并不严重影响实际居住,并且开发商及时予以修复,业主不能以存在细微瑕疵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房屋因质量瑕疵影响业主实际居住,开发商因修复相应瑕疵而延期交付,其自然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你好,很多人不清楚交房后质量问题赔偿怎么解决,其实要分两种情况: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  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体结构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但一般开发商不会同意退房。遇到此类问题,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其中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大修、更新、改造维修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属于购房者自用部位及自用设备的,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一般来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的并不多见,大量发生的是非主体结构问题。因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重有关房屋质量条款的约定,并注意收房时开发商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关房屋质量保修约定、保修期及保修范围。
  • 装修合作之前都要签订一份合作合同,规定要合作流程,以及后续的质量问题保证条例。在合法合理合规的情况下完工。
    如果装修后出现质量问题,完全可以找装修公司过来,这属于售后维护,一般正规的装修公司都有这个保障的。
    因此在装修合作之前,就要找正规的公司进行合作,考察他们的装修技术、装修水平、装修品质、装修售后服务如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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