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养老金将于2011年支付,总共25年。有可能在退休年龄退休吗?谢谢你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06 03:19: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养老保险和劳动合同工资不是直接对应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和养老保险缴纳的基本不一定是一致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关于劳动纠纷中的病退争议,办理所需条件:

    1. 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参保职工;

    2. 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

    3. 工作累计满10年;

    4. 社保缴费年限满15年;

    5. 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材料并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满足以上五个条件的员工,可办理病退。
  • 工伤职工可以办理病退。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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