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法人退休后,在不变更法人登记的情况下,或者在新的法人就职前,与个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1-15 01:2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法人变更,税务这方面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变更申请
    2、公司关于变更法人的董事会决议及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
    5、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税务登记表)
    公司章程一般是企业初次登记或者变更注册资本时需要提供,变更法人则不需要。
    补充:既然工商这边已经办完,就没有必要再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如果国税、地税合办一证,只到国地税中的一个就可以了,如果是国税、地税都办了证,应分别去国税、地税。
  • 办理企业法人变更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变更后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9、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企业法人经济性质变更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济性质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3、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提交《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
      
    14、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6、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17、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期限的文件。
      
    18、企业章程修正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1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金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0、增设/撤销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批准文件。
      
    21、拟增设分支机构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或者其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22、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分支机构的《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非全民所有制企业增设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法人分支机构的验资证明;增设不具备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提交《资金数额证明》。
      
    23、企业法人出具的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24、撤销分支机构的,提交被撤销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5、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提交原件核对)。
      
    26、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法定代表人配合办理变更手续;法院判决生效后,法定代表人仍拒绝配合的,可以凭判决书去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无需原法人到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