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购房双方均已出资,双方均有出资证明,出资证明以一方名义登记。这种财产是婚前的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还是婚前的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双方婚前购买房屋均有出资,且双方均有出资证明书,以一方名义登记。如果婚姻不友好,婚前财产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2020-01-16 11:59: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那么应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
    2、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购买,应当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权利。
    3、房屋是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是以登记为准,登记之日为法律认定的所有权取得之日。
    4、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5、因为该房屋所有权在婚后取得,所以应属于共同财产。
    6、但因是婚前个人出资购买,所以用于购买房屋的这部分钱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7、如果房产证取得的时间是结婚后,而且你们又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8、一般情况下,以房产证办在结婚证之前还是之后,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9、如无特约定,各占50%的份额,也可以自行对此进行约定。

  • 1、婚前个人财产在结婚后还是归属于个人,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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