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知道,当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我的丈夫和妻子申请了他们孩子的荣誉。
离婚
后,这个男人把房子留给了我和我的孩子,但户主是这个男人的名字。现在我想把户主的名字改成我的或者孩子的名字。可以吗
离婚
2020-01-21 13:39: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您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
抚养
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依照双方约定确定,没有约定的到子女能力独立生活为止。
你好,
子女抚养
问题,按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谁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由谁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遵循孩子本人的意见,孩子愿意跟谁就归谁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
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可以更改。
一、由于公安部门原因导致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意: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二、参保人本人改名导致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与现姓名之间的关系,如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公租房的产权不属于夫妻,因此法院分割时,对承租权进行分割。总体来说,法院在分割公租房时,一般考虑以下因素: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抚养子女是一件艰巨的事情,在分割租赁权时,首要考虑的就是抚养孩子一方的利益;
2.男女双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实际生活中,女方总是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从保护女性的角度出发,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当然,如果将房屋的承租权判给一方,另一方的生活将会受到严重影响的话,法院还是会将房屋的承租权判给双方,在判决时会根据实际情况分割各自使用居住的房间面积大小。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房产证加子女名字缴税吗
21999
我和丈夫离婚了,两个孩子在男人家! 现在我发现他在我不知不觉
你好, 一、变更姓名的有关规定: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家暴离婚孩子归谁?
01:45
2345
婚内购房只写一方名字产权归谁?
4425
房产证上怎么更改名字?
房产证改名字
我和前妻在一起,没有结婚,但是有了孩子,孩子是她的名字,她离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王婷婷律师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孕妇离婚孩子归谁?
02:01
2345
户主去世不换户主行吗
59125
你好,我丈夫有前妻和孩子,但是孩子被女人出卖了,我为什么要他
落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子女落户,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 2、子女出生时医院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