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工伤,由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获得赔偿。我能再次上法庭吗

2020-01-28 16:59: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 1.首先应确认工伤赔偿的法定数额,然后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双方不能就死亡赔偿达成一致,可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通过劳动仲裁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必须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工伤赔偿争议解决程序 
    一、代理工伤保险赔付行政诉讼  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死亡证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2.社保部门拒绝给付保险金,或者不按规定给付保险金的,  
    3.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以社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四、代理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  
    2.治疗已经终结或者伤情相对稳定;  
    3.留下残疾,影响劳动能力。  向地市级社保局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聘请医学专家进行鉴定。    
    七、代理不服工伤认定复议  条件:  
    1.已经取得工伤认定书;或者已经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受理后超过60日不予答复的;  
    2.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单位不服,或者社保局认定不是工伤,受伤职工或者死者家属不服;或者对社保局超过60日不予答复不服;  
    3.收到认定结论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予答复时间不超过60日。  向做出认定结论的社保局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或者向做出认定结论的社保局的上级社保局申请复议。    
    九、代理社保局不作为行政诉讼  条件:  
    1.已经取得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2.已经取得工伤的诊断证明;  
    3.单位或者受伤的劳动者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不予受理。  4。从发生伤害事故之日起算时间不超过一年。  向社保局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二、代理确认劳动关系诉讼  条件:
    1.确实在用人单位劳动;  
    2.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不存在劳动关系;  
    3.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  向做出裁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以用人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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