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你好,我老公系二婚,离婚之后小孩子归女性,我来初婚,结婚后很多年未育,我想问一下人们能否申请办理领养小孩

刑事辩护
2020-01-29 01:20: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弃婴、儿童收养人必须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有经济能力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等情况证明;
    (2)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镇级计生部门出具收养人的计划生育证明,再到区计划生育局加具意见;
    (3)区人民医院或区卫生防疫站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包括检查未患有精神病和传染病);
    (4)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已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收养人单人二寸彩色免冠相片两张,被收养人二寸单人彩色免冠照片3张,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彩色二寸免冠合照一张。
    (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弃婴、儿童收养人必须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经济条件和教育能力等情况证明;
    (2)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镇级计生部门出具收养人无子女证明,再到区计划生育局加具意见;
    (3)区人民医院或区卫生防疫站出具收养人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包括检查未患有精神病和传染病)和被收养人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育、不孕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6)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已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收养人二寸单人彩色免冠相片两张,被收养人二寸单人彩色免冠照片3张,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彩色二寸免冠合照一张。
    (三)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必须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有经济能力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等情况证明;
    (2)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镇级计生部门出具收养人无子女证明,再到区计划生育局加具意见。
    (3)区人民医院或区卫生防疫站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包括检查未患有精神病和传染病)和被收养人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三者亲属关系公证;
    (5)送养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6)送养人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协议书;
    (7)送养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已离婚的提供离婚证);被收养人的出生证明文件;被收养人的收养人单人二寸彩色免冠相片2张,被收养人单人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彩色二寸免冠合照1张。 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的民政局,因为到时候需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的。常熟儿童福利院属于社会福利机构,是法律认可的,最好到民政局做详细的咨询。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女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一般先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流程为:
    1、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3、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
    (2)经调解协议离婚
    4、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
    (2)通知到庭诉讼
    (3)开庭审理
    5、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
    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
    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
    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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