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刑事辩护律师,我想要资询一下,我就是二婚丈夫是初婚,我以前有一个男孩儿归男性抚养了,我与如今丈夫拥有小宝宝,准生证怎么办理,都必须哪些办理手续呢

刑事辩护
2020-03-15 09:5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育龄妇女怀孕三个月至生育前,到户籍地社区居委会计生部门办理。
    怀孕满3个月就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这三样一定要双方的带齐),计生服务证、医生出具的围产期保健表到男方户口所属村居写计生证明,再到男方村居所属计生办在计生证明上盖章。
    然后是到女方户口所属村居写计生证明,再到女方村居所属计生办,它会在计生服务证上盖章,那时计生服务证就成了准生证,是同一个证来的,以后生小孩和入户口时作用大了。当然啦,如果双方户口是同一个镇(街道)或者同一个居委就好办好多了。
    不领准生证是入不了户口的,不过只要在小孩出生前领都可以。

  • 一、准生证
      现在叫计划生育服务证,也就是就是过去人们常说的准生证。这个证集合了准生证,查环等一证多用功能,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在中国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官僚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了。
      
    二、办理流程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 准生证的办理需要双方户口所在地配合。准生证如何办理?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能比较容易办理准生证。

    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同时准备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