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卖给了买家,因为没有房产证,所以没有过户。买方支付了我当时付给销售部的首付款和我偿还了几年的贷款。现在买家每月都还我贷款。我们已经签署了一项协议。现在我不想卖房子了,我可以解除合同吗?

2020-01-29 20:4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房屋所有人反悔不按约定将房屋进行过户的,作为购房方可与房屋所有人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房屋所有人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可以主张中介公司或买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尾款。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违约者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主张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就买方来说,买方时防止卖方违约的方法是:
    一 是签订合同后双方应尽快办理网签,网签做好后,卖方就不能再随意卖房了。
    二是发生争议后,并视情况申请法院对房产进行保全。
    但如果是商品房,开发商一房二卖,按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购房者有权要求已付款两倍以内的赔偿。所以开发商一般不会冒此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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