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是公房,但是我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过期3年了。如果我现在遇到拆迁,我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0-02-02 21:21: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 关于合同到期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举个例子,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1、在工伤结果出来之前,公司是不能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伤者可以主动申请离职;
    2、如果单位非要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关于解除合同之后的补偿金标准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七条、八十二条、八十七条。
  • 在拆迁合同签订流程中要注意什么?
    说起拆迁签约之前的陷阱,被拆迁者主要应该注意两个方面。
    第一是拆迁方提出的奖励期问题。
    许多拆迁方为了让被拆迁者更快的签约往往会规定一个奖励期限,在这个期限里签约的业主可以多得到一些补偿。
    但事实上拆迁方提出多个奖励期补偿递减的情况并不常见,后签约的业主们往往能得到更多的补偿。虽然如此,现在的拆迁方大多只规定一个奖励期了。
    第二种就是回迁安置房的选择。
    拆迁方往往会告诉被拆迁者如果先与他们签约就能优先选择回迁安置房,这也就意味着被拆迁者可以选到相对更好的房子。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对于拆迁方来说,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他们往往会在被规划为回迁安置房的土地上建部分的商品房以供销售。
    而开发商会先将较差的户型卖出,相对来说比较好的户型往往会等到最后。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能选到什么样的房子而不在于能不能选到房子,不存在拆迁之后,房主无法安置的问题。
    签约中注意谈判地位和合同细节
    签约中被拆迁者应该注意的就是自身的谈判地位和合同的细节等等问题。
    首先是要千方百计提高自己的谈判地位。和拆迁方相比,被拆迁者往往处在相对弱势的谈判地位上,比如遇到强拆时房主们绝对不能暴力反抗等等。
    拆迁签约的合同等等往往也都是由拆迁方制定的,许多的条款可能还不会给被拆迁者看。这种情况可能意味着合同上的条款可能对被拆迁者不利,也有可能是合同上的拆迁补偿款更高,拆迁员想从中谋利。
    为了提高自己的谈判地位,提出诉讼往往是必须的。相比之下拆迁方更害怕败诉,他们只要有一个败诉就意味着所有的行政行为都是违法的,其拆迁的成本就会急剧提高,这也是拆迁方更愿意调解的原因。
    其次的合同细节的注意。被拆迁者在合同签约时往往缺乏经验,很容易受到对方的影响。被拆迁者在签约时一定要注意合同的各个细节,因为往往是这些细节决定着利益是否能真正实现。
    尤其是在合同上从拆迁补偿款的签订时,一定要注意大写的地方绝对不能空着,防止对方篡改补偿款数字。
  • 转租合同怎么签订?  
    (一)房子转正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房屋租赁市场有关房子转租的现象很多,因此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到底该如何预防租房纠纷的出现呢?地产交易专家提醒大家,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签合同。在签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三点:  
    1、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押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  
    2、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3、承租人转租,应当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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