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方是施工方,由于工期滞后,未避免索赔。开发商决定分区移交物业单位,即交付区与非交付区。征得物业单位同意后,开发商将商铺与住宅分开交给物业。且物业单位进场管理。部分业主开始装饰装修。在装修期间呢,由于装修工人下班迟,物业单位将大厅的门进行上锁,导致装修工人困在楼内。刚好有一扇门直接通往非交付区。此门多次上锁。装修工人不熟悉场地,掉进临边洞口,身后重伤,此责任由谁来承担。

2018-09-10 14:59: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 墙面裂缝一般是由温度、地基不均匀沉降和施工质量等三个原因引起,如属于正常的温度裂缝,不属于房子质量问题。但如果是地基不均匀沉降和施工质量引起的,那就可以要求开发商索赔,开发商除应维修外,还要赔偿装修的费用。
    建议先与开发商协调,如不成要向法院起诉,须先要向质量检测部门先进行质量鉴定,确实是施工质量方可索赔。
  • 物业管理的目的:一是物业小区内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管理;二是向广大业主提供满意的相关物业服务。但却有一些物业公司违背物业管理目的,进行不当甚至违法行为,主要有:  
    (1)物业公司单方面制定物业管理公约,强行要求业主在公约上签字;  
    (2)物业公司在没有业主的委托,以及解除委托的情形下,强行对某一物业小区进行管理;  
    (3)物业公司单方面制定收费标准,强迫各业主按其收费标准缴费;  
    (4)物业公司管理水平低下,高额收费,劣质服务;  
    (5)动辄停水停电,断暖断气,制造麻烦,强迫业主就范;  
    (6)保安人员素质低下,在物业区内滥施淫威,侵犯业主人身、财产权利;  
    (7)乱立名目,随意增设收费项目;  
    (8)物业公司阻扰业主大会及其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业主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抵制。对严重侵犯业主利益的行为,可以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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