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

我父亲去年进入在一家物业公司从事维修工岗位工作,今年6月份公司要求维修消防管道阀门,因阀门锈蚀无法拆除,使用角磨机切除是角磨机切割片飞出将左眼碰伤,当时公司经理送往医院救治,直至目前左眼扔看不到物体,医院已无法治疗。后去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期间因劳动关系不确定为由中断工伤认定,后又经劳动仲裁,结果未:年龄超出60周岁,且自己缴纳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劳动部门不予受理。便起诉被告公司,司法部门与劳动部门不支持劳动关系认定,无奈只能以劳务关系提出维权。

请问您:1,60周岁以上工伤员工符合劳动部门受理范围吗?

2,劳动关系与退休年龄及缴纳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有关系吗?

3,像我父亲这样的案例属于劳动关系吗?

4,劳动部门工伤认定合理吗?

5,为什么法院不支持劳动关系呢?这样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吗?

6,劳务与劳动关系怎么区别?

2018-09-10 17:3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退休年龄已到,社保年限不够可以根据下列情况选择延长缴费,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 劳动能力鉴定需去当地工伤认定部门申请,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
    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
  • 养老保险不是缴满15年就不用再缴。只要你还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那就得还是得按规定继续缴交。  
     “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是办理退休并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必要条件之一(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一次性结算)。
      退休金水平的高低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数额直接挂钩,即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水平也越高,差别主要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计作缴费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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